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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炒”掉物业,开发商状告业委会
添加时间:2020-5-12 9:22:39 出处: 作者: 点击:1119

 一年前长沙兴威名城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炒掉了老物业开启了自管模式。然而,开发商却以投票者所占建筑面积未达到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为由,起诉其成立不合规。

    5月11日,该起纠纷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 杨昱

    【原告】

    投票面积未过半,投票决议不算数

    兴威名城小区是长沙的老小区,2000年,由湖南兴威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2019年3月5日至15日,兴威名城小区召开了第一次业主大会,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3月21日,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随之而来的是老物业被炒,小区实施了自管模式。

    然而,小区开发商认为,业委会的选举、《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的表决过程未依法进行,侵害了自己作为业主的权利。为此,向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小区业委会,以及小区实行的小区自管模式。

    “小区业主大会没有依法对小区建筑物总面积、小区投票权总人数、专有建筑面积等进行正确统计。”开发商代理律师认为,依据长沙市不动产中心查询的兴威名城小区《楼层面积表》显示,小区实际总专有建筑面积为45181.02平方米,而不是小区业委会成立时所统计的36178平方米。

    “业主大会总投票面积为22080.38平方米,业委会候选人最高得票面积为21229.59平方米,但按小区实际的专有建筑面积45181.02平方米计算,总投票面积及各候选人得票面积均没有超过总面积的一半,没有达到法定双过半要求,业委会的成立违法。”代理律师认为,小区业主投票采用的是网络投票,而这无法核实业主身份的真实性,不能反映业主的真实意愿。

    【被告】

    业委会的成立是合法依规

    “兴威名城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是在街道、社区全程指导监督下经过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2019年3月21日经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办事处和天心区住建局双重审查备案。”对于开发商的起诉,业委会代理人表示无法认同。

    “成立之初,街道社区、筹备组均要求开发商公开面积数据,却始终没有提供。”业委会代理人表示,经筹备组逐门逐户认真排查核实,确定了小区建筑面积为36178.47平方米,这也得到了开发商、街道、社区、筹备组全体成员的认可,是经过公示予以确认的数据,“另外,电子投票也是法律允许的,当时并没有业主提出异议,街道、住建部门也是认可的。”

    “开发商提供的面积,包含了地下车位8411.87平方米,这部分是不该被计入专有部分的总建筑面积。”业委会代理人表示,依据法规,对于车位、摊位、地下车库、库房、人防等各类特定空间及共有空间或共用空间,以及不计入小区建筑容积率的建筑、属于小区公共配套的建筑、未纳入公共维修资金分摊或未纳入物业费收费范围的建筑,不论产权是否明确、是否有产权证,不得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相关的专有部分面积和小区总建筑面积。

    由于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还需进一步核实,法院将择期宣判。 

本文转自《三湘都市报》2020年5月12日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