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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物业”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添加时间:2023-8-24 9:17:15 出处: 作者: 点击:226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将“红色物业”融入社区治理,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以物业管理“小切口”撬动社区治理“大民生”,实现社区治理的良序与善治。具体可从以下几点着力: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把小区党建“管起来”。严密组织体系,优化管理模式。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和创新顶层设计,健全党建引领、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扩大小区党组织数量和覆盖面。将红色物业与社区网格化治理管理相结合,着力构建“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小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群议事会”的组织体系,打破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单向线性管理模式,推进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有效融合。推进交叉任职,提升组织合力。积极通过法定程序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多方联动服务机制,推荐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业委会,推荐党小组长和楼道长担任业主代表,推荐业委会主任、物业企业负责人担任小区党支部或居委会兼职委员,有效打破障碍壁垒,将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

  第二,推动多方联动,让社区组织“活起来”。整合社区资源,激活红色细胞。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力量,实现党建引领下各类资源的有效整合。健全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制度,发挥驻区党组织、共建单位的党建作用,组建社区党员+志愿者+物业企业+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红色物业工作队伍,形成党建引领、多方联动、党员率先、群众参与的小区治理新格局。健全联动机制,实现多方共治。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基础,引入如公安、民政、司法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程,通过社区民主协商、联席会议等形式做到业主吹哨、物业报到、社区协调、相关部门集中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问题。与此同时,创新行政执法进小区,在小区试点建立“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站,下沉执法部门力量着重解决小区治理难点重点问题,让“红色物业”成为社区矛盾化解的“最后一百米”。

  第三,优化物业管理,让服务水平“高起来”。一是以科技赋能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广泛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科技,将物业管理融入智慧社区、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横向行业联动、纵向贯通社区的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服务精细化及效能。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小程序软件丰富社区智能基础设施,最大限度整合业主生活、商业服务,实现红色物业“智能服务链”与社区居民美好生活环境双保障。二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与物业销售的全周期服务,延长红色物业的服务链和产业链。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参与社区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建设,如开展社区教育、养老、电商等服务,打造集文化、商贸、健康等多场景综合体。三是按社区类型实施服务,加强兜底保障。对于非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托管小区实施保障支撑,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引入合适的物业管理模式;对于居住基础设施差的老旧小区,可引入国有企业直接参与和管理,实现物业过渡期模式;对于无物业自治小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作用,选举成立以党员为主体的业主委员会,开启自主自治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

  第四,健全考核机制,让监管体系“强起来”。对标“红色物业”服务需求,推动物业服务规范有序,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社区党组织指导业委会围绕物业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内容,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加减分考评,细化考核项目,将物业企业党员比例、党建工作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行业评比、项目招投标重要依据。积极培育“红色物业”示范企业,打造“红色品牌”,对考核靠前的物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获得优先推荐权;对不合格、满意度低的企业实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录入失信平台。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监管。街道(镇)、社区党组织和小区党组织要加强对设立业主大会的程序、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办法和业主委员会年度考核办法等的严格把关,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履职清单,规范业主委员会对各类资产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市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党校教师)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23年8月24日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