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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突然决定停车要收费,业主有意见
添加时间:2024-1-8 9:54:05 出处: 作者: 点击:518

   1月5日,长沙县广荣福第小区的业主们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称,物业公司没有征得业主们同意,对原本免费的地上停车位进行收费。“物业公司只进行了公示,没有提前征求我们的意见。”

    小区物业客服总监陈先生表示,前期物业合同里有相关约定,共有车位可以经营,但必须公示。“我们在2023年11月3日就发出了公示信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些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会收一分钱。”

    业主们提出,希望可以给每一户免一台车的停车费。陈先生表示,会把业主们的诉求反馈给公司。

    地下停车位一个月租金260元

    “我们不是不肯交钱,但希望物业公司在收费前,能够咨询一下我们的意见。”1月5日,长沙县广荣福第小区多名业主称,原本免费的地上停车位现在收费,每月租金为90元。

    业主庄先生说,自2022年12月15日交房后,小区车位一直都是免费的。“到2023年年底,地下停车场就开始进行收费了,如果租车位,要260元一个月。买车位的话要6万元左右,我们觉得这个价位比较高。”

    业主彭先生说:“根据相关规定,其他经营主体利用物业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前,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及有关人员同意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但物业公司在收费前,没有征得任何业主同意,就是在业主群里发了个通告。”

    业主宋女士表示:“我们不是不同意收费,我们希望他们能尊重我们,(收费前)和我们协商这些问题,不能说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物业:收费前已按约定进行公示

    1月5日,晨意帮忙记者来到广荣福第小区。业主们说:“我们希望引起物业公司的注意,因为他们态度比较强硬,还是强制性收费,没有人出面和我们沟通。”

    晨意帮忙记者在小区里看到了一份物业公司发布的《关于广荣福第小区地面停车收费的通告》,该通告中写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小车(7座以下)1小时(含)内免费,1-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超过24小时,每12小时加收5元。小车收费标准为普通车位每台车每月租费90元(此价格仅限于本小区业主)。”

    物业公司客服总监陈先生说:“我们是前期物业,因为小区现在还没成立业委会。根据《前期物业合同》里的约定,共有车位可以进行经营,但必须进行公示。我们在11月3日也发出了相关公示。”

    陈先生表示,地上停车费的所有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些钱物业公司并不会收取。“我们会三个月公示一次收益的去向。”针对地下停车位收费高于周边小区一事,陈先生说:“地下车位产权是开发商的,谁投资谁受益,这个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关于价格我们做不了主。”

    业主们表示,希望每户业主家中能有一台车享有免费停车的权益。对此,陈先生表示,他会及时将业主们的想法通知公司。“我们也多次开过协调会,领导表示,后续愿意派专人来继续协商此事。”

    律师观点

    若有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可以进行收费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本次事件中,如果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有合同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合同办事,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直接对地上停车位进行收费。

    刘明表示,类似情况下,如果小区还没成立业委会,在经过开发商授权并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后,物业公司可以对地上停车位进行收费。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那么物业公司需要得到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收费,而且所收取的费用在扣除必要的维保支出后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24年1月6日A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