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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
添加时间:2024-2-27 9:16:20 出处: 作者: 点击:83
日前,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吸取南京雨花台明尚西苑“2·23”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2月24日起至3月底,长沙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村(社区)为网格单位,迅速组织开展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做到“两纳入”,即纳入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含架空层)和消防车通道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排查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纳入城市运行安全常态隐患查整机制,将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城市运行安全常态隐患查整机制,一并推进,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加大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职责,推进综合治理。住建部门要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工作,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配建;住宅物业应当设置电动车(不含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并配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安全用电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配套零部件生产、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要加强宣传教育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

本文转自《长沙晚报》2024年2月27日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