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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成大厦业委会赢回地下车库管理权
添加时间:2019-1-3 9:26:54 出处: 作者: 点击:1807

  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的东成大厦可谓是一个网红小区,其自管经验被省内外多家媒体报道。近日,东成大厦业委会起诉索回大厦负一楼管理权案宣判,法院一审判决东成大厦业委会胜诉。

    东城大厦负一楼为停车场,开发商将停车场转卖给了其他公司,因为停车费等问题,与业主爆发了矛盾。

    被告联鑫公司表示,将对该案进行上诉。

    要求被告退出管理

    在诉状中,东成大厦业委会要求被告——长沙联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鑫公司)退出对大厦负一楼的管理;向东成大厦交付负一楼停车管理的全部资料文件档案钥匙。

    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谈俊说,东成大厦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是2016年1月21日经芙蓉区城乡建设局备案的组织。经过东成大厦业主委员会大会表决通过,正式登记注册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授权,由好邻居物业对东成大厦负一、负二楼到30层全部的建筑区域施行物业管理与服务。

    “被告联鑫公司在未经东成大厦业主大会任何授权的情形下,非法把持东成大厦负一楼,修建收费设施,对业主和外来车辆收费,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谈俊说,《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近日,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长沙联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出对东成大厦负一楼的管理;二、长沙联鑫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业主委员会交付负一楼停车管理的全部资料文件档案钥匙。

    被告称将提起上诉

    1月2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了东成大厦,负一楼停车场并未移交,对出入车辆管理收费的仍是联鑫公司。

    “我们正在准备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等换届后,会将管理权收回。”谈俊说。

    联鑫公司经理王广军告诉记者,东成大厦的官司比较多,被告方有芙蓉区国土局、工商、税务、街道办等。法院这次的判决他并未收到,直到2019年元旦节,有业主在群里发消息,他才知道一审判决出来了。1月2日,他特意安排律师去芙蓉区人民法院,准备二审上诉的事情。

    王广军称,“我们是产权所有人,按照相关法律,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王广军说,“我们作为业主,对地下车库进行管理,并无不妥”。

    王广军说,相关停车位是联鑫和星辰工贸公司所有,星辰工贸公司大约10个,其他是联鑫公司所有。他不明白为何东成大厦业委会只起诉他们一家。

    至于业主委员会这次为何没有起诉星辰工贸,谈俊说,这次只打管理权官司,不打产权官司,“星辰工贸并未安排人员在地下车库管理。”

本文转自《潇湘晨报》2019年1月3日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