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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相同价不同 这种情况还不少
添加时间:2019-2-26 9:14:51 出处: 作者: 点击:1405
昨日,长沙晚报以《同一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却不同》为题,报道了万科金域蓝湾小区一期业主物业费每平方米1.8元,而三期业主物业费每平方米却要2.98元的问题。报道刊发后,长沙部分小区的业主向长沙晚报帮帮团反映,自己所居住的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业主们质疑,同样的物业服务,为何物业费价格却不同?

  现象 物业费存差异,后续还将涨价

  王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购买了万科魅力之城小区二期的一套新房,今年年底交房。按照购房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为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层住宅物业费为每平方米2.58元。“我表姐此前买的是一期,物业费比我们低一些。虽然差距不大,但还是让人感到不太舒服。”王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的表姐住在一期7栋,为小户型公寓,交房时物业费价格为每平方米价格1.8元,后涨至2.2元。“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最早的价格是‘优惠价格’,后面的是正常价格。”王先生介绍。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王先生所在的楼栋物业费按高层住宅标准收取,今年6月30日前为每平方米2.2元,7月1日起将涨价至2.58元。因为年底才交房,王先生与每平方米2.2元的物业费将“无缘”。采访中,该小区多位居民告诉记者,目前除洋房外,高层住宅基本都是实行每平方米2.2元的收费标准,7月或将涨价;而王先生的表姐居住的小户型住宅,将保持原有物业收费标准。

  观点 物业收费标准与售房强行捆绑

  万科魅力之城小区内一家二手房经营门店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该小区一期为万科收购项目,房屋由之前的开发商建设,后续的几期为真正的“万科房”,同一小区的居住环境和配套有所不同,因此物业费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我们买房的时候,房价已经上涨了不少。居住环境和配套的差异已经体现在了房价中,既然物业服务是一样的,物业费价格也应该一样。”王先生认为。

  “买房花钱是大头,当初没怎么关注物业收费的问题。”该小区部分新业主告诉记者,当初购房时,物业企业和收费标准都是写进了购房合同的,但大多都没有仔细研究。也有部分业主认为,如果开发商和物业是同一品牌,购房者为了买房,往往不得不既签购房合同又签物业合同,如此一来,也只能“认可”前期物业公司所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其实是与售房强行捆绑在一起的,即使我们不认可这收费标准,也不可能因为这个原因不买这套房子。这样看来,这些操作是很‘霸道’的。”

  关注 物业收费相关规定已出台

  这种同一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不相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市民杨先生此前曾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他是岳麓区梅溪青秀小区三期业主,该小区一期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9元,三期物业费则为2.9元。“我觉得这个价格差距比较大,我们也没有看到有相关物业收费的规定。”杨先生说。

  杨先生告诉记者,上月,市发改委对他的疑问进行了回复:“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7】4号)规定,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我委尚未收到审核该项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具体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核批为准。”杨先生坦言,这一回复并没有解决自己提出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本月起,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施行。其中规定,住宅物业小区已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其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针对小区物业收费的相关问题,长沙晚报帮帮团将持续予以关注。

本文转自《长沙晚报》2019年2月26日A03版